稿源:江西教育廳 ------發布日期:2005-05-16
各高校:
現將2006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類別和學科範圍
----2006年可申報的項目類別分爲:(1)規劃基金項目;(2)自籌經費和專項任務項目;(3)青年項目。本次申報項目均爲一般項目。規劃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7000元;青年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4000元。請根據項目類別和資助經費的限額進行項目的設計論證。除專項任務項目外,另設立少量自籌經費項目,申請者如同意列爲自籌經費項目,應在《江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請評審書》(以下簡稱《申請評審書》)內“是否同意自籌經費”欄中標明“是”,以便評審時在不能安排資助經費的情況下根據情況列爲自籌經費項目。申請經費超過限額數而又不同意經費自籌的,將不予立項。
二、申報條件
1、項目申請者(課題負責人,下同)應是高校在職教師或教育行政部門的在崗人員,具有較強的科研組織能力,身體健康,能擔負課題實質性研究工作。每個人只能以課題負責人的身份申報一個研究項目。
2、規劃基金項目申請者必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青年基金項目申請者必須具有碩士學位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限39歲(含39歲)以下;自籌經費項目及專項任務項目申請者必須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專項任務項目申請者必須獲得校外有關部門,包括政府部門(非主管部門)、企事業單位的經費資助(不低于5000元),並填寫《申請評審書》中的“其他經費來源”欄,附學校財務處提供的委托研究單位經費到賬憑證或銀行回單等證明材料和複印件。
3、原有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課題(含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招標課題)未完成者,不得申報本項目。
4、各高校要按照《江西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對項目申請者的資格及申報課題進行初審把關,注重課題申報質量,適當控制申報數量。
三、申報辦法
1、申報材料包括:
(1)《申請評審書》(加蓋學校公章)一式三份;
(3)《江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一覽表》(加蓋學校公章,以下簡稱《申報一覽表》)一式二份及軟盤。
2、报送时间: 2005年6月20日至30日,过期不再受理。要求以学校为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3 .报送地点:江西师范大学原科研處(老校区办公楼二楼)。
4.具體申報事項請參照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管理研究會《關于受理2006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辦理。本次申報使用的《申請評審書》、《活頁》及《申報一覽表》請在江西教育網(網址:jxedu.gov.cn)下載,用A4紙打印。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